发文标题: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国税函[2010]8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1-14
实施时间: 2010-1-14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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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的通知》(国税函〔2009〕76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为做好《公告》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下简称《公告》)的重要意义,把宣传和贯彻落实《公告》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要及时研究制定宣传贯彻方案,迅速落实各项措施,因地制宜,点面结合,扎实开展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在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中,要强化国地税合作,形成宣传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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