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发[2004]2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5
实施时间: 2003-10-22
失效时间: 2014-7-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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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税发[2003]12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认识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
  税收征管基础工作是税收工作的基础,其工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税收整体工作水平的高低,只有靠扎实的征管基础工作,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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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2014年第一批全文废止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3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4-4-30
实施时间:201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