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发[2004]121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6-24
实施时间: 2004-6-24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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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税校,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应按照《通知》中关于许可项目、权限、条件、程序的规定正确实施行政许可,本级实施,本级受理,负责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除法律、法规及规章有特别规定外,不得将本级实施的行政许可委托下级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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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江苏省国税系统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分项表(公示范本).doc    
2、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