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我省税务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费字[2000]15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0-5-23
实施时间: 2000-6-1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综合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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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县(区)物委(物价局)、国税局、地税局:
  根据《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税务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1999]2370号)精神,为加强我省税务代理机构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促进税务代理事业健康发展,现就规范税务代理收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税务代理收费属于中介服务收费。税务代理机构提供服务并实施收费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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