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发[2004]227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1-10
实施时间: 2005-1-1
失效时间: 2016-9-30
法规类型: 纳税评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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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税收管理基础工作,统一规范全省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纳税评估工作规程,现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切实抓好《规程》的组织落实工作,并将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及时反馈给省局。原《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规程(试行)》(苏国税发[2002]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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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一:纳税评估项目建议书.doc    
附件二:纳税评估对象清册.doc    
附件三:纳税评估工作底稿.doc    
附件四:纳税评估约谈说明建议书.doc    
附件五:纳税评估约谈说明记录.doc    
附件六:纳税评估拟办意见书.doc    
附件七:纳税评估处理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八:管理建议书.doc    
附件九:纳税评估转办单.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全文失效或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9-30
实施时间:2016-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