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发[2003]75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4-18
实施时间: 2003-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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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常熟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涉及债务重组方式的企业。
  二、本《办法》所称公平成交价值包括按以下原则确定的价值:
  1、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协商议定的价值;
  2、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共同认可的权威评估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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