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增值税起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国税发[2003]91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4-24
实施时间: 2003-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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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和《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03]12号)的要求,经认真研究,并报请省政府同意,我省增值税起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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