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国税函[2004]70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3-4
实施时间: 2004-3-4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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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6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总局的《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加强个体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各级局领导要克服“说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观念,把个体税收征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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