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发[2003]147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7-8
实施时间: 2003-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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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常熟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企业投资的借款费用扣除问题。
  纳税人为对外投资而借入的资金发生的借款费用,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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