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税务责任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发[2003]153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7-14
实施时间: 2003-7-14
失效时间: 2014-7-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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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常熟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税务责任区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局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加强税务责任区管理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实行税务责任区管理的必要性
  近年来,全省各级国税机关按照总局统一部署,积极推进以信息化和专业化为主要特征的深化征管改革工作,明确了以征收电子化、信息集中化、运作网络化、管理集约化、稽查专业化为主要内容,整体推进征管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的工作思路。但是基层征管工作中“疏于管理、淡化责任&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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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2014年第一批全文废止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3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4-4-30
实施时间:201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