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发[2003]251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10
实施时间: 2004-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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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常熟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4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今年对加油站调查了解的情况,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凡符合《成品油零售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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