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发[2002]48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3-20
实施时间: 2002-3-2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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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常熟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为推进所得税分享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强化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力度,不断提高国税系统企业所得税征管水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广泛开展业务宣传。
  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的主体税种,也是国家对国民经济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税收手段之一。特别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企业所得税的作用愈加明显。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各地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任务将日益繁重。因此,各级国税机关要加强对企业所得税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依法治税的原则,进一步提高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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