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国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发[2002]79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5-8
实施时间: 2002-5-1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258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常熟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国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
  江苏省国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对重大税务案件的监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重大税......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