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地税函[2004]126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0-9
实施时间: 2004-10-9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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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省局对《通知》中所涉及事项做出的补充规定,认真贯彻执行。
  一、发票代码。“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地税)”(以下简称“代开发票”)按照《黑龙江省地税发票改版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发票代码编制规则,统一代码为:223000401013
  二、发票式样。地税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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