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地税发[2001]9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16
实施时间: 2001-1-16
失效时间: 2009-10-1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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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1月16日,省地方税务局发出《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企业支付误餐费扣除问题。企业对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需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标准支付的误餐费,可据实扣除。对以误餐补助名义发放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实行计税工资扣除办法。
  二、关于预提费用、应付帐款长期挂帐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的权责发生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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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三、四条废止:

标题: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号:黑地税发[2006]69号
发文部门: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6-7-27
实施时间:2006-7-27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三批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黑地税发[2009]63号
发文部门: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10-19
实施时间:2009-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