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和税务代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国税函[2004]241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9-13
实施时间: 2004-9-13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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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和税务代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95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国税机关要在前期专项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总局《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没有脱钩的要彻底脱钩,税务机关和税务代理所不得存在任何利益关系,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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