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地税发[2006]83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9-29
实施时间: 2006-9-29
失效时间: 2009-10-19
法规类型: 纳税评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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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6〕11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开展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是强化税源管理,提高企业所得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各级税务机关一定要提高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实际,切实开展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评估工作。
  二、统一部署,认真落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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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三批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黑地税发[2009]63号
发文部门: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10-19
实施时间:2009-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