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地税发[2006]69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7-27
实施时间: 2006-7-27
法规类型: 废止公告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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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精神,省局对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全部失效或废止的文件
  1.《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黑地税发〔1998〕第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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