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欠税公告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国税发[2005]92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5-12
实施时间: 2005-5-12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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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欠税公告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在执行中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向省局反映遇到的问题。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欠税公告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省国税机关的欠税公告行为,督促纳税人自觉缴纳欠税,防止新的欠税发生,保证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级国家税务局欠税公告管理实施工作。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公告机关为我省县(市)区以上(含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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