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国税发[2005]105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5-25
实施时间: 2005-5-25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234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2004]第9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按照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及省局制定的《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欠税公告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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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欠税纳税人公告确认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