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黑国税函[2005]202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1-7
实施时间: 2005-11-7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364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鼓励、支持和促进我省个体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现结合国税部门职责,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对于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