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地税发[2006]26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3-29
实施时间: 2006-3-29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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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营业税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第三条申报期限、附表和填表说明有误,申报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章第一百零九条“最后一日是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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