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防伪税控和电子申报服务单位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国税函[2005]267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0-11
实施时间: 2005-10-1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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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国家税务局:
  为理顺税务机关、服务单位、纳税人之间的管理、服务、被服务的关系,解决纳税人反映的服务单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维护纳税人的利益,进一步加强对防伪税控、电子申报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现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地监督服务单位贯彻落实。
  一、统一各地服务单位工作场地、培训场所和人员配备标准
  针对纳税人反映部分服务单位工作场地过小、未单独设立培训场所、人员配置不足等问题,各市、地局要督促本级服务单位于10月末前,在临街设立包括服务场地和培训场地在内的工作场所,服务人员配备标准按150户企业至少配备一名,并足额配备培训教师、培训设备,保证纳税人可以随时申请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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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防伪税控和电子申报服务事项的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