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地税发[2005]25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4-22
实施时间: 2005-4-22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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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规范财务报表报送,不仅是减轻纳税人负担、优化服务质量、宽松经济环境问题,而且还关系到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的问题。各级地税局必须高度重视,纳入日程,切实把“办法”贯彻落实到位,使索报资料过多、过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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