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1988年以来省税务局及省地方税务局制发的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地税发[2004]46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4-19
实施时间: 2004-4-19
法规类型: 废止公告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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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黑办发电〔2002〕56号)精神,经过认真审查清理,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1988年以来省税务局及省地方税务局制发的部分规范性文件.
  附件:废止文件目录(11件)。
  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废止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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