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地税发[2004]22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2-23
实施时间: 2004-2-23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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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通知》(国税发〔2004〕1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提高认识,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各地要组织广大干部学好文件,深入学习和领会《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文件精神,熟悉和掌握有关涉及促进农民增收的税收优惠政策,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做好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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