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铁路系统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地税发[2004]86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9-8
实施时间: 2004-9-8
失效时间: 2007-12-12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房产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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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路系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4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6号)的规定,铁路系统部分企业自2003年1月1日起恢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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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失效或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黑地税发[2007]106号
发文部门: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2-12
实施时间:2007-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