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工作意见
发文文号: 苏国税发[2001]235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6-14
实施时间: 2001-6-14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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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案)》(以下简称新征管法),业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于4月28日发布,并于5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我国税收工作的一件大事,是“十五”时期税收工作开好头的一个重要关键。新征管法的施行,对于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依法治税都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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