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安全管理的规定[试行] 》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发[2000]332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7-17
实施时间: 2000-8-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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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管理,省局制定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安全管理的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安全管理的规定(试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安全管理的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以下简称专用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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