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铁路建筑安装工程设备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地税函[2005]283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2-28
实施时间: 2005-12-28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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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精神,为统一政策,现将铁路建筑安装工程设备的范围(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对列入该范围的设备,其价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营业税计税营业税额中。
  附件:铁路建设项目专业设备名录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铁路建设项目专业设备名录
  一、铁道通信设备
  调度总机、监测总机、车站电台、中继器、便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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