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发[2005]29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2-31
实施时间: 2006-5-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239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转发给你们。省局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规范统一税收执法文书是规范税收行政执法行为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各级国税机关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及程序使用和管理税收执法文书。
  二、各地级以上市国家税务局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统一确定税收执法文书的联次,不宜将权限逐级下放。征管部门负责......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