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严格遵守经济工作纪律规范缓征审批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国税征[2000]15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5-25
实施时间: 2000-5-25
失效时间: 2007-6-26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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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直属局、区局:
  国家税务总局一领导人在三月间,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制约机制,加大监督力度等问题发表了讲话,其中在谈到严格党的经济工作纪律问题时,指出:“加强经济工作纪律尤其是加强财政、税务、金融等工作纪律变得越来越重要。它不仅关系到一个单位、一个部门工作的好坏,而且还会影响到一个地区甚至是整个国家经济秩序的稳定。税务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执法机关,必须有关按照税法的规定,正确执行税款征收、税务管理和行政处罚等各项税收执法权力,努力作到应收尽收,确保国家税收经济秩序的健康、稳定。确不允许有税不收或收过头税、混淆入库级次,越权审批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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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厦国税函[2007]70号
发文部门: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6-26
实施时间:2007-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