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税收执法权和管理权监督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国税发[2001]178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1-28
实施时间: 2001-11-28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59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设区市局专业局,省局直属单位:
  现将《福建省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税收执法权和管理权监督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反馈省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税收执法权和管理权监督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的决定......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