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坚决制止开具虚假发票公款报销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国税发[2003]50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2-24
实施时间: 2003-2-28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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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中共福建省委反腐败工作办公室《关于贯彻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坚决制止开具虚假发票公款报销行为的通知〉的通知》(闽纪明[2003]2号)转发给你们。为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结合我省国税系统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抓好宣传教育。各级国税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纪委、监察部《关于坚决制止开具虚假发票公款报销行为的通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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