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地税党[2003]45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0-18
实施时间: 2003-10-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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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稽查局、征收局党委,各分局、各市地税局党委,市局机关党委: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暂行办法》自2001年6月实施以来,为全市地税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营造地税机关秉公执法的社会形象,发挥了有效的监督制约作用。实践证明,《办法》是可行的,也是便于操作的。但是,随着征管改革和体制改革的日臻完善和到位,原《办法》中的少数内容已经不适应现行工作的需要,故对其中的部分条 款做了必要的修改补充。现将修改补充后的《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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