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国税发[2008]167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2-30
实施时间: 2008-12-3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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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不发厦门)、地方税务局,省局、设区市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报批类和备案类减免税的范围
  (一)报批类减免税项目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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