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地税一[2003]276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23
实施时间: 2003-12-23
失效时间: 2011-8-29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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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观将有关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投资者的生计费及企业发生的文体活动费等支出税前扣除标准的规定
  凡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企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可按计税工资总额的2%税前扣除文体活动费。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投资者的生计费2003年度可以在每人每月1000元额度内按实予以扣除。
  二、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广告费用支出的税前扣除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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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发文部门: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29
实施时间:201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