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厦国税函[2008]165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2-29
实施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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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税发〔2008〕11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系统说明。机动车发票税控系统是以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以下简称税控系统)税控系统为基础进行开发研制的,与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共同构成了税控收款机的模块二(带抵扣功能发票的税控管理)。机动车发票税控系统包括税务端税控管理系统和纳税人端开票软件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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