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国税函[2009]34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2-27
实施时间: 2009-2-27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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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近期以来,各局陆续反映饲料企业免征饲料产品取消审批程序后政策和征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便于基层操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饲料生产企业饲料免征增值税审批程序的通知》(国税发(2003)11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饲料产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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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申请表.doc    
2、产品分类.doc    
3、起草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