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粮食局浙江省农业发展银行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南方饲料消费省份采购东北地区2009年新产玉米费用补贴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企字[2009]380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9-12-29
实施时间: 2009-12-29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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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发改委(局)、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
  为认真做好我省采购东北地区2009年新产玉米费用补贴工作,现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南方饲料消费省份采购东北地区2009年新产玉米费用补贴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85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我省采购东北新产玉米委托企业,经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对各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推荐的名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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