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物价局河南省电力工业局关于河南省统一销售电价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豫价工字[2000]200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0-7-1
实施时间: 2000-7-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电力、煤气、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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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及济源市物价局、电业局,省直有关单位:
  河南省物价局、电力工业局豫价工字(2000)005号《关于河南省电网电价调整和实行统一销售电价的通知》下发之后,全省销售电价改革进展顺利,但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根据省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关于适当调整县以下部分电量电价的决定,为进一步完善统一销售电价改革,落实电价政策,理顺电价体系,现将河南省统一销售电价的有关政策补充如下,请各地贯彻执行:
  一、趸售对用户电价
  依据2000年趸售电量结构变化,豫价工字(2000)005号文中附件二“河南省趸售县(市)统一销售电价表”作相应修改:
  1、调整趸售对用户统一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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