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纳[2003]429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7-28
实施时间: 2003-7-28
失效时间: 2007-11-28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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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实现市局党组提出的税收“四观”的管理理念,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水平,指导各级地税机关更好地开展纳税服务工作,市局组织编写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规范》,使纳税服务部门的税务干部树立规范意识,熟悉本岗位的工作标准,并贯彻到实际工作中。
  二、各单位要主动对应《规范》中本部门的纳税服务工作要求,协调配合,提高全系统纳税服务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年底市局将对各局执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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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2:援助服务申请审批表.txt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号:京地税法[2007]433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1-28
实施时间:2007-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