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进一步落实纳税服务年工作要求的二十项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纳[2003]430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7-28
实施时间: 2003-7-28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41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市局党组提出的2003年作为北京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年的工作要求,把“非典”对税收工作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挽回损失,促进首都经济的发展,更好地为广大纳税人服务,市局制定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进一步落实纳税服务年工作要求的二十项措施》,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要求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单位要对应本部门职责,认真研究,抓紧落实,力争年底全系统纳税服务工作取得新进展,呈现新面貌。
  二、各局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京地税纳〔2003〕429号)、《......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