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征[2004]393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8-4
实施时间: 2004-9-1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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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业务处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2003〕第七号令)(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优化我市投资环境,强化税收管理,保证各项税收收入应收尽收,经市政府同意,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深刻认识贯彻《办法》的重要意义,坚持依法登记,属地管理。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实施税收征管的基础和前提,贯彻落实《办法》是我市地方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依法治税、依法管理、依法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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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税务登记类型及核发证件说明表.txt    
修正:
第二条中有关“其注册地址与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不一致的,在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在其生产、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规定;第四条中有关“在外区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连续12个月内超过180天的,在实际生产、经营地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的规定
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号:京地税法[2007]433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1-28
实施时间:2007-11-28

上述法规第四条、第五条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四批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号:京地税法[2009]217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8-13
实施时间:2009-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