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化学工业部部属企业、事业单位厂长[经理]、院长[所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化学工业部
发文时间: 1993-4-16
实施时间: 1993-4-16
法规类型: 政府审计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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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化学工业部部属企业、事业单位厂长(经理)、院长(所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1993年4月16日,化工部
 
  第一条 为强化审计监督,加快化学工业深化改革,转换政府职能,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评估机制,充分发挥和调动部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积极性,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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