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发[2001]43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5-28
实施时间: 2001-5-28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358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现将《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便于省局及时了解全省地税系统税收征管工作中发生的重大事项信息,指导税收征管重大事项的处理,经省局研究,决定建立税收征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报告的范围
  (一)发现纳税人偷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查补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税收征管工作中发生的抗税案件;
  (三)聚众围攻打砸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事件;
  (四)发现非法印制......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