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发文文号: 会协[2010]2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9-1-14
实施时间: 2009-1-14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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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9年10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以下简称国办56号文件)。这是新时期、新阶段指导注册会计师行业中长期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体现了党和国家重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新高度,为注册会计师行业新时期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办56号文件,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体意识和首创精神,中注协研究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予印发。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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