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对鸡西等四个矿业集团改制土地资产转增国家资本金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黑财综[2009]139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9-12-2
实施时间: 2009-12-2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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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四个矿业集团改制土地资产处置的请示》(龙控财呈[2009]91号)收悉。根据2008年3月6日省政府第八次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对龙煤集团及四个矿业集团没有处置的生产核心用地,比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四大矿业集团土地资产转增国家资本金的批复》(黑政函[2004]21号)规定,以重新评估土地价款作价出资注入龙煤控股集团。经研究,现对你公司土地资产转增国家资本金问题批复如下:
  为支持你公司改制工作,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鸡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土地资产处置的批复》(黑国土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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