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参加省直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医疗费补助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人社[2009]223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09-7-28
实施时间: 2009-8-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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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有关参保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结合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公务员医疗补助费收支运行情况,确定对参加省直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的待遇水平作如下调整:
  一、调整列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慢性病公务员医疗补助比例。在职职工补助比例由50%提高到70%,退休人员补助比例由60%提高到80%,厅级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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