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人社[2009]334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09-9-23
实施时间: 2009-9-23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348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有关省辖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做好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工作,是省委、省政府交给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省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文[2009]114号)要求,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责,现就进一步做好库区移民安置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大力促进库区移民转移就业
  (一)加强县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利用三年时间,逐步在库区移民安置乡镇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农村劳动力就业服务网络。各有关地区要以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试点为契机,搞好乡镇劳动保障所和人力资源市场建......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